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印章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06-18点击量:17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生态学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和中国科协审计相关要求,经学会研究决定对所属分支机构的印章予以统一收回并作废处理。自即日起,各分支机构的印章一律废止,停止使用,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违规使用废止印章(包括私刻、盗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均由相关单位及人员自行承担,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生态学学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