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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点击量:532

为反映我国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前沿和最新发展,引领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中国科协指导下,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于 2019年起开展了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至今连续组织了4 年,入选成果向社会发布,并编撰《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汇编》。2023年度“中国 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以下简称“十大进展”)推荐、 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进展产生时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推荐进展要求

1. 应为在生态环境领域做出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科学理论、技术研发、工程实践、决策支撑等重大进展,其形式包括正式出版物发表的文章、获得授权的专利、通过省部委验收的工艺、技术、软硬件产品、工程设计与实践,获得政府批复的政策规划及其应用,或获得国家级官方媒体公开报道的科技进展等。

2. 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公民、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境内完成。

3. 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重大学术价值、应用前景或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知识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重要的、具有首次(首创)特点的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国际或国内生态环境领域公认、产生重大学术影响;对推进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以及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2)技术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突破性和颠覆性的工艺、技术和软硬件产品、国内外领先或填补空白的发明创造、重大的政策规划与政策规划应用、标志性的工程设计与实践、服务于全球环境治理有广泛影响力的科技进展等;推荐进展需有实质特色性和显著先进性,综合方面优于同类,能够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应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以便在相关媒体公开。

三、推荐方式

1. 联合体成员单位可组织推荐重大科技进展不超过5项,其中推荐同一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项。由中国生态学学会推荐的进展请填写附件,且主要完成人需为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员。

2. 生态环境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重大科技进展不超过2项。

3. 全国重点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可推荐1项。

凡推荐项目均需填写《十大进展推荐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完成单位需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遴选方式

联合体秘书处和联合体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将组建遴选机构,遴选机构包括初选专家委员会和终选专家委员会,十大进展的遴选将分为形式审查(含公示)、初选和终选三个阶段。

五、时间安排

1. 推荐进展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

2. 经初选专家委员会和终选专家委员会初选和终选,2024年3-4月将2023年“十大进展”建议名单报送联合体主席团和中国科协征询意见,并择机正式发布。

六、报送方式

1. 邮件主题以“2023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命名,发送到xs-esc@rcees.ac.cn

2. 邮件附件需包括推荐表文字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推荐表文字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均以“2023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命名,附件材料清单word版以“2023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附件材料清单”命名,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根据附件材料清单顺序以“2023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清单序号数字+附件材料名称”命名。

3. 请将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至学会办公室指定邮箱,待学会确认后,将推荐表盖章原件和附件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提交到学会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中国生态学学会办公室  李博     

 xs-esc@rcees.ac.cn 

010-62849101-202


附件 2023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