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rcees.ac.cn

010-62849101

搜索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增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点击量:272

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中国生态学学会各分支机构、省级生态学会:

根据《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章程(试行)》(见附件一)和《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增选办法》(见附件二),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士标准和条件

(1)须为中国生态学学会有效会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3)会士应热爱祖国,外籍会士应对华友好;

(4)在生态学领域获得重大突破的学会会员或为中国生态学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以及为中国生态学学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

二、增选名额

本届会士增选名额每届不超过10人。此外,外籍会士增选名额不超过3 人。

三、推荐渠道

1、会士评选采用提名制,不接受自荐。学会会士候选人须获得至少2名学会会士的提名,每位学会会士每次最多提名学会会士候选人2名;或学会会士候选人通过学会分支机构、省级生态学会提名,每个学会分支机构、省级生态学会每次可提名学会会士候选人1名;学会会士中的外籍会士由学会外事工作组提名。

2、从事生态学及相关研究工作的两院院士经本人同意可被推荐为会士,不占当年会士增选名额,但需经会士大会投票通过。

四、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学会会士、学会分支机构或省级生态学会需提供《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三),学会会士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见附件四)。推荐人或推荐机构签字盖章的《推荐表》和候选人签名的个人简历由学会会士、学会分支机构或省级生态学会一并提交至学会秘书处。外籍会士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由学会外事工作组提交至学会秘书处。报送会士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要求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联系人:罗春燕

联系电话:010-62849101-203;15801383137

纸质版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中国生态学学会

电子版发送地址:

zz-esc@rcees.ac.cn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章程(试行).docx

附件2 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增选办法.docx

附件4:2024年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被推荐人简历.docx

附件3:2024年度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士候选人推荐表.docx